AMOU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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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6月9日 星期二
失傘
昨天下班的時候,遇上大雨,徬徨之際,猛然想起辦公桌的抽屜裏,有一柄不知何年何月遺下來的雨傘,總算解決燃眉之急。
如果要選最易遺失之物,於我,雨傘必列首位。向來不愛打傘,除非下着大雨。因此它從來就是「鍾無艷」,只要雨一停,天放晴,我必定忘了它,讓它於某一角落,自生自滅。
相信像我這般的人,為數不少。大家可有甚麼方法,確保萬無一
「
失
」
﹖
學習把所有東西都視為愛人,跟它建立感情,珍之重之,自然惜之,行嗎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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