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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

給L先生

親愛的L先生:

聖誕佳節,「抽獎」這種玩意兒,只為大眾帶來點廉價的快樂而已。汝等超凡之士,對這俗例本是不屑一顧。因此,得蒙閣下投身濁流,肯首捐贈禮物,實是我們之光。

明白「甲之熊掌,乙之砒霜」,收到的禮物,不一定是閣下的心頭好,且深知閣下視物質如糞土,因此閣下把收到的禮物循環再送,我不會也無由反對,畢竟這是閣下的意願、喜好。不過,在閣下履行環保先驅之職前,還是請花些時間,做點功夫,例如把原先禮物那張粉雕玉砌的包裝紙撕掉,看看內裡是甚麼葫蘆,才推出市場也未遲。昨天,在閣下的禮物中,找到的那一張寫滿人家對閣下誠意祝福的心意卡,原先曾考慮也一併收下;不過,把不屬於自己的祝福,據為己有,雀巢鳩佔,似乎於理不合,或遭天譴。故此不日必將此卡奉還,物歸原主。

幸運兒 阿摩 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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